因中心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资格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
2、熟悉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
3、热爱会计工作,忠实履行《会计法》规定的会计监督职责,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廉洁奉公;
4、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5、第一学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且是会计相关专业;
6、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要求;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能胜任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有经验者优先。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它不宜报名的情形。
二、招聘方式
招聘以面试方式进行,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专业素质和专业知识等。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只限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本人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学校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扫描后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420132838@qq.com。文件为PDF格式,邮件和文件标题应按照“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格式,如:“张三—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如材料缺失或不按格式发送的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时间:2019年2月14日—2月19日(2月17日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14:00—l8:00。
联系人:樊梦依
联系电话:8201829
2、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初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9年2月22日之前电话告之。应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到都长街82号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个人详细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还未获取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职称证书及有关个人能力的证书复印件。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
主要面试内容为专业展示及回答相关专业问题,并考核面试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时间为15-25分钟左右,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满无异议的双方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3个月)。
四、薪资、福利、社会保险等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3000元。
2、试用合格转正后,月工资4000元(含个人交纳“五险一金”部分);另招聘单位按照政策规定办理聘用人员“五险一金”;根据聘用人员现实表现和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奖。
3、单位提供工作日早餐、午餐。
五、体检
面试后一周之内,通知进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未通过面试者将不再通知。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宜宾市酒都公益服务中心将在宜宾青年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将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本公告由宜宾市酒都公益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举报监督电话:0831—8226732
宜宾市酒都公益服务中心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