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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州市委党校2016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2016-03-04 14:11:20   来源:http://sc.hzgwyw.com/   评论:0 点击:

中共泸州市委党校是泸州市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主阵地。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我校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增强教研能力,以适应干部教育的新要求和进一步发挥党校在咨政方面的作用。我校计划于2016年公开选调部分教师。

一、选调原则

1.党管干部、集体决策原则;

2.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原则;

3.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原则;

4.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

二、选调人数和岗位

人数:3人  

岗位:党的建设:1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1人;区域经济研究:1人。

三、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四、选调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爱岗敬业;具有所报岗位所需的知识水平和教研能力;

3.具有较强的讲课和科研能力,能够胜任市级党校教师职责;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协作意识强;

5.身体健康。

(二)报考资格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以党校(行政院校)、大中专院校、中学教师为主;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政治、文史、经济类专业毕业;

3.中级职称以上,从事与所报岗位相关教学工作3年以上;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

5. 年龄35岁以下(1981年3 月1 日后出生);获得高级职称资格者,年龄放宽到40岁以下(1976年3 月1 日后出生)。

五、考核方式

1.以试讲和答辩成绩为主,结合科研能力综合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学科专业知识、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的把握,考核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以及科研能力。

2.实行层层淘汰制,每个岗位试讲和答辩成绩前3名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3.每个岗位须有3名以上报名方可开考。

六、报名、参加试讲和答辩

1.个人网上报名,投放简历。时间2016年4 月 20 日18时止(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在网上下载,双面打印)。  

2.条件资格审查,简历筛选。泸州市委党校负责。

3.参加试讲和答辩。通过条件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在收到通知后,到泸州市委党校参加试讲和答辩(时间、试讲题目和要求另行通知)。参加试讲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科研成果、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上述材料均带上原件和复印件1份;填写完整的纸质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必须填写单位意见) ;同底免冠正面1寸近照2张。

泸州市委党校审核上述资料,再次复核考生的条件资格。

七、考察、体检和录用

1.组织考察。泸州市委党校党委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校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全面考察。

2.体检。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由泸州市委党校组织进行。

3.确定拟录用人员。泸州市委党校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考核成绩、考察情况以及体检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拟录用人员。  

4.录用前公示。在网络、媒体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5.上报审批,办理手续。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通知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选调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试讲、考核、考察和体检纪律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试讲、考核、考察和体检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选调教师工作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

选调教师工作接受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干部、群众对选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党组织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申诉。对存在违纪行为的,将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泸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泸州市委党校2016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咨询电话:泸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0830—3317529  

         唐老师:18982770232  肖老师:18982770171

投简历QQ邮箱:唐老师:1017170056@.qq.com

肖老师:450975685@.qq.com

中共泸州市委党校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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