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精神和《四川文理学院2015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拟确认周娅纳同志为聘用人员。
周娅纳同志参加公招体检时,正值怀孕期间。根据《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规定,怀孕考生在体检时暂不进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X光等项目的检查。目前,周娅纳同志已完成体检和考核,现对周娅纳同志予以公示(基本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向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纪委监审处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818-2790077、0818-2790019。
附件:四川文理学院2015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补充公示名单
四川文理学院公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