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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基常识:公文7大易错点-事业单位
2016-10-16 09:37:44   来源:四川华政   评论:0 点击:

1.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

  写右边,通知、通报、公告、通告没有秘密程度

  2.发文字号

  “国发〔20101号”中要注意机关代字、年份、序号不能颠倒;年份要用“〔〕”不是“[ ]”、也不是“( )”年份要写四位数,不能写成“10;序号“1号”不能写成“第1号”也不能写成“01”号

  3.签发人

  上行文如“请示”、“报告”有签发人,

  下行文如“命令”、“通知”、“通告”等没有签发人;且有签发人的时候,签发人应与发文字号在一行居于两端。

  4.标题=发文机关+关于+事由++文种

  注意“关于”与“的”位置,“关于”不能在发文机关前面,如“关于国务院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就是错误地把“关于”提前,而“的”后面一定是文种,如出现“××××的情况报告”就是错误的例子,“情况报告”不是文种,应为“××××情况的报告”。

  5.成文日期:

  阿拉伯数字

  6.版记:

  主题词已删除

  7.文种:

  文种与内容中相矛盾,如标题是“××××的通告”,正文中却出现了“特通知如下”的情况

  文种杂糅,比如“关于××××的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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