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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监狱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2012-06-19 16:54:2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上半年全省监狱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要求,现将2012年上半年全省监狱系统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上半年全省监狱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要求,现将2012年上半年全省监狱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地点: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北门)逸夫科技楼(档案馆)二楼
三、面试资格复审应具备的手续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照片)、身份证、准考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未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012年上半年全省监狱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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