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招录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http://www.xyxf.gov.cn)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ks.gzz.gov.cn)发布。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
2.笔试准考证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两寸,底色不限);
7.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须有二维码)1份;
8.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所在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学业证明,内容包括本人在读院系、专业、毕业时间等(证明需写清楚毕业时间和专业名称)。
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非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2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藏语文》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招录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州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进入递补人员其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本州本次公招的最低总成绩。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21﹞12号)等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按照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安排,各招录机关所在的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http://www.xyxf.gov.cn)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ks.gzz.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拟录用职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最低服务年限。州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在本机关(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县(市)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在本县(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符合条件的新录用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及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承诺服务年限,凡不承诺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不得调离所工作的单位,一律不得转任和借调至上级机关。
八、政策咨询与纪律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836-2868702。
纪律监督电话:0836-2877572。
九、本公告由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一)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http://www.xyxf.gov.cn)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ks.gzz.gov.cn)公告。
(二)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多准备几份并妥善保管。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2022年上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