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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关于2022年上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2-02-23 18:34:31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50-CC4AF0668F9579E1   评论:0 点击:

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上公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一)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市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由招录机关(县<<>>党委组织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招录机关(县<<>>党委组织部)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任职时间、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县<<>>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考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服务期限

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倾斜政策录用的在本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九、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电话:0831-8225337

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附件:1.2022年上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2022年上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重要事项提示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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