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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关于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2-02-23 18:39:38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55B5EA1CEBAA9E58   评论:0 点击:

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有招录计划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和实施考察。

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

(三)公示

各招考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委组织部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及时报市委组织部予以登记。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实行新录用乡镇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倾斜政策录用在本市辖区内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书面承诺服务年限,凡不承诺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公务员考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考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21〕1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相关注意事项

1.招考过程中调整、补充、提示、疫情防控等需考生知晓的事项,将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4.特别提醒。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南充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自国(境)外的考生应按照南充疫情防控部门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并在考试(笔试、面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九、本公告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17-270166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附件:南充市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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